志愿者招募|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做一件终生难忘的事

发布者:团委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1-11浏览次数:52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部署,现将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自愿报名、选拔招募、培训派遣的方式,面向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拔招募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基层工作,主要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服务。志愿者服务期为12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二、实施步骤

(一)确定规模

1.确定选派人数。2021年计划选派150名大学生志愿者(含20219月服务期满且成功续签的志愿者)赴岗服务。

2.确定服务地。省项目办根据确定的服务规模、上一年度执行情况和各地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服务地为杭州、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六个设区市的基层单位。 

(二)征集岗位

2021年所有服务岗位由市项目办征集申报,省项目办根据岗位类型并结合往年实施情况,统筹确定150个志愿者服务岗位。

岗位征集确定及志愿者选拔工作由省项目办牵头,团省委具体实施,高校项目办和市、县项目办配合,要求在乡镇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不低于 90%,岗位重点向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水利林业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倾斜。

(三)志愿者续签

省项目办于720日前组织完成志愿者续签工作。在2021年服务期满且目前还在服务岗位上的志愿者,符合续签条件的,经市、县项目办同意后可向省项目办提出续签申请。经省项目办同意后,志愿者按续签协议继续服务,并享受原招募年份有关政策。

(四)选拔招募

1. 网络报名(811日截止)。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系统(http://lxjh.zjgqt.org/login)进行网络报名。

2.资格审核(812日截止)。各高校项目办要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

3. 综合推荐(817日截止)。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协调有关部门,务必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先组织笔试,按志愿服务经历和意愿、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等情况,择优选拔推荐志愿者,并报送《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推荐汇总表》。

4. 组织体检(821日前)。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报名学生进行集中体检。所有体检由省项目办牵头,各高校项目办具体落实。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省项目办。

5. 公示和录取志愿者(9月上旬)。省项目办开展志愿者录取、岗位匹配等相关工作。省项目办公布志愿者录取名单后,各高校项目办在本校校园网对入选学生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各高校项目办指导入选学生签订招募协议书。

(五)培训上岗

1.集中培训。省项目办拟于9月举办全体新招募志愿者集中培训。

2.志愿者补招。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由省项目办负责做好补招工作。

3.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将本地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地。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网络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志愿者正式上岗后,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换。

以上实施步骤如受相关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省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三、选拔标准

(一)具有志愿精神;

(二)综合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三)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省项目办招募体检;

(四)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获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五)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可以报名;

(六)优先推荐条件: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读研究生;已录取为研究生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服务地紧缺的农、林、牧、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学生;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参加青年突击队、返乡大学生到社区(村)报到、与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家庭子女“手拉手”专项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学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


四、政策支持

(一)生活补贴。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学习深造。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省项目办负责为每名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服务地项目办负责为志愿者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考公务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离开服务岗位5年内,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五)就业创业。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的在当地就业创业。有关部门要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六)定向招聘。2021年新招募的志愿者(不含续签志愿者)到相关岗位服务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可参加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被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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