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州学院2022-2023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qtw1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252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共青团湖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州学院团〔202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和学生党建工作实际,对本次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22926-1016日。

二、推优对象

具有1年以上团龄,年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的在校学生。

三、推优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有较强的理论学习自觉性,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入党动机端正;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有大局意识,能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工作积极负责;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平时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理论指导实际的能力;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能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5.积极参加或组织各类活动,同等条件下,担任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应予优先推荐;

6.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四、推优程序

(一)确定推荐名额,团支委会酝酿

1.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确定推优人数:本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小于20%),具体推荐人数由各学院团委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2.团支部书记与候选人进行谈话,在本人同意和党支部预审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3.各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二)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确定推荐对象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人数,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推荐候选人。符合推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均可作为推荐对象,通过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若干。

3.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自我评述须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4.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党建联系人做好《湖州学院团推优民主评议记录》(附件1)。

5.投票推选。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得票超过参加人数半数以上且得票多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6.推优大会后由团支部书记和党建联系人填写《湖州学院团支部推优情况报告》(附件2)。

(三)全面考察推荐对象,填写《湖州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

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由团支部书记指导推荐对象填写《湖州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并加盖公章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四)上级团组织审核,向同级党支部推荐

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对被推荐对象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推荐条件的,指导基层团支部汇总《湖州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报告等材料报同级党组织审核后,领取发展对象推荐表。

(五)二级学院汇总推优名单

确定好推优对象后,各二级学院团委填写好《湖州学院团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发送给湖州学院团委备案。

联系人:姜顺涛 0572-2113308660447)。


附件下载:

附件1:湖州学院团推优民主评议记录.docx

附件2:湖州学院团支部推优情况报告.docx

附件3:湖州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x

附件4:湖州学院团推优名单汇总表.docx




共青团湖州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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