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校赛)的通知

发布者:gqtw1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59

各级团组织: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先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 年度项目申报校级选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 5 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鼓励专业交叉融合。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二)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请对照项目类型填写项目书。

二、名额设置

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为2项。

三、校赛流程

1.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初审,依据学院专家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所有申报材料(文件名标注推荐顺序)。

2.学校成立新苗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

    经学院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将项目申报书(附件3、4,书面一式三份)及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盖章、按学院、初评成绩排序及类别命名)报送至校团委203办公室。将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hzxytw@sina.com。

请于2023年1月8日17:00前上交。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易老师(联系电话:13616726800电子邮箱:hzxytw@sina.com)。

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pdf

附件3.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共青团湖州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